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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毕业档案转回安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在就职的企业需要一些档案中的文件复印件,想了解查档需要的材料以及介绍信抬头。
06月20日 09:35
你好,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单位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表彰奖励、因公出国(境)、社会保险、巡视巡察等工作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提供查阅服务:(一)查阅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申明查阅理由。(二)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三)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批同意。(四)查阅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阅。介绍信抬头请写:安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56-5347289.
06月20日 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