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会议上指出: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这为我们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机关工委,要立足自身职能,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着重抓好四个方面。
一、聚焦“两个维护”,坚持“融”的政治统领。各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以做到“两个维护”为统领,“深度融合”才能方向正、目标清。一是以“学用新思想”引领发展。要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牢牢把握全面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这一主题,牢牢把握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这个中心,让“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落实到了业务工作中。二是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看待业务。将机关党建所长所能与中心任务所需、业务工作所求有机对接,扎实开展“弘扬三大法宝、再创火红年代”和“对标找差、再攀新高”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创新“党建+业务”工作模式,打造引领服务“开放再出发”党建项目,从“两个维护”高度提升业务工作的政治站位。三是以“三个表率”建设机关。年初,以市委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 推进创建模范机关的实施意见》,从建设政治鲜明、思想过硬、组织坚强、担当作为、风清气正“五个模范机关”,明确23项具体任务。为推进《意见》落地见效,市级机关实行三年行动计划,今年主要是推进创建模范机关“八大行动”,引领各级党组织增强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做到着眼政治抓业务。
二、完善制度机制,构筑“融”的支撑体系。着眼推动真融实合,重点健全完善了四方面制度机制:一是责任传导机制。坚持把党建和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三个责任清单”。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履职情况评价机制,推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构建起人人抓党建、层层抓落实的党建业务齐抓共管大格局。二是标准引领机制。部署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印发机关党支部工作导则,把围绕中心发挥作用作为先进党支部创建的重要评价标准,推动“深度融合”要求贯通到最末端。三是党建督查机制。制定党建督查工作办法,实现每年一次督查全覆盖。建立定期梳理排查、党建监督员一次性评估、党员群众定性化测评机制,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单位自检、双向互检、重点抽检的方式,深化机关党组织“党建体检”,晒出问题清单抓整改。四是分类指导机制。完善机关工委领导带处室分片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分级分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推动党的组织体系与基层治理体系有机融合,确保党建工作重心“下得去、接得住、管得好”。
三、围绕中心工作,创新“融”的实践路径。坚持把抓重大任务落实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能力的“试金石”,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一是打造“海棠花红”品牌。全市统一标识,按照“五有”标准,持续推进“海棠花红”机关党建品牌建设,评选命名了一大批优秀品牌,覆盖90%以上的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初步形成“品牌矩阵”。建好用好“1+10+N”机关党群服务中心,打造1个党建主题公园、4大“党建联盟”和10条“党建+”组织生活路线,放大党建阵地重引领、有温度、聚人气的磁场效应。二是深化“行动支部”建设。结合当前“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等国家战略在苏州叠加实施,实行党组织“书记项目”,全面推广“行动支部”工作法,坚持在行动一线建支部、让支部到一线行动。组建“理响苏城”“洁美天堂”等15支党员志愿服务团队,统筹1万多名注册党员分类开展志愿活动。建立机关与街道社区“共驻共建互联互动”工作机制,搭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平台,引领机关党员争当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热血尖兵。三是做优“党建惠企”行动。建立“党建亲商、党建引商、党建惠商”工作机制,协同做亮“苏州最舒心”营商品牌,充分发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作用。结合苏州“营商环境创新年”,在机关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112项行政审批流程,跑出机关效能加速度。
四、做实党建考核,强化“融”的目标驱动。考核引领导向,党建考核作用对“往哪融、怎么融”有着至关重要的牵引效能。一是让考核“指挥棒”更加科学。着眼真考党建、考实党建、考准党建,制定并实施机关党建考核办法和细则,把业务工作难点作为党建工作重点,实行党建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一纸通知布置、一个场次安排、一个报告述职、一个时间评议,真正做到联动进行、互相印证。二是让评价“计分牌”更加可感。利用“智慧党建”信息平台记实,区分不同考核对象,分别赋予上级党组织书记、本级班子成员、同级同类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党员等不同人员打分权重,让真正了解的人在测评中发挥主导作用,确保考准考实。三是让激励“导向标”更加鲜明。在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明确党建考核“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党建考核为“一般”和“差”的年度考核只能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此外,推行“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综合开展满意度测评,注重选树先进典型。
(作者:吴菊铮,系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