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根本目标。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我国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无论是总量还是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从理论上来说,就业是一种引致需求或派生需求,也即劳动力的需求情况取决于宏观经济的发展和微观主体的经营状况。在宏观经济方面,高于潜在水平的经济增长率能够有效降低失业率。我国就业状况之所以保持长期稳定,主要在于我国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在微观主体方面,我国各类经营主体为劳动者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益于商事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改善,以及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活动的开展,我国经营主体数量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态势。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23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的经营主体达1.84亿户,同比增长8.9%。其中,企业5826.8万户,个体工商户1.24亿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3万户。占比最高的是民营企业,数量超过5300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2%以上,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个体工商户也取得了很大的发展,支撑了近3亿人就业。
不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经济下行的压力依然很大,有些经营主体发展遇到一系列问题,这对进一步扩大劳动力市场需求带来了很大冲击。同时,需求结构的变化,使结构性就业难成为当前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劳动力市场上的主要矛盾。一方面,我国经济增速存在一定的波动,经济增长拉动就业扩大的能力仍有待恢复。另一方面,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既有外部环境变化所造成的冲击,也有行业自身发展的规律影响。
同时,随着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技术进步在成为经济发展第一动力的同时,还引发了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革,重塑就业需求的新格局。当前,发展新质生产力成为我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弯道超车”的根本动力。技术进步对就业既有“创造效应”,也有“破坏效应”。一般来说,技术进步在短期内会造成失业现象,但从长期来看,就业的“创造效应”会大于“破坏效应”。因此,对于技术进步的短期就业需求冲击,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值得注意的是,快速发展的人工智能技术对劳动力的替代,已呈现出由低端劳动力向中高端劳动力延伸的趋势。不仅如此,技术进步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劳动力市场“就业极化”现象,即出现高低技术群体需求扩大而中等技术群体需求缩小的趋势。由此可见,正是由于劳动力供给侧不能与需求侧的变革相适应,才使得结构性就业难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主要矛盾。
因此,要缓解我国结构性就业矛盾,需要从供需两端着手,不断夯实就业扩容提质的基础,努力挖掘就业需求潜力。
首先,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协调发展。必须深刻认识到,只有继续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才能顺利实现就业数量的扩大和就业质量的提高。我国依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保持中高速经济增长率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奋斗目标、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的必要之举。要不断挖掘经济增长的潜力,扩大劳动力需求的规模,增强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的能力,构建就业友好型社会,筑牢就业是最大民生的经济社会基础。
其次,稳就业必须稳经营主体。采取多种措施稳住各类经营主体,不断激发他们的活力。通过减税降费和金融支持,不断减轻企业负担。不仅关注短期内的经济稳定,还注重长期的发展和改革,以增强经营主体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特别是注重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通过不断完善营商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更多经营主体涌现创造条件。只有经营主体持续增加,才能为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再次,大力支持和鼓励就业偏向型技术进步。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人工智能+”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技术进步对就业的“创造效应”,鼓励和支持更多新经济新业态持续涌现。对于能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产生大量新就业形态的技术进步,要从各方面予以支持和鼓励。对于短期造成就业岗位流失的,则要加强失业预警机制建设,防止出现规模性失业。同时要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重视转岗培训,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应对技术冲击,要高度重视劳动者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适应能力。在现阶段,也需要适度支持部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这样既能够稳定就业市场,又能够继续发挥劳动力的比较优势。
最后,继续鼓励创新创业活动。创新创业活动的持续开展,有利于创造更多就业的“自我需求”。不仅如此,创业还具有就业的“倍数效应”,能取得一人创业成功带动多人就业的效果。根据测算,创立一个个体工商户,能够带动3—5人就业。而创立一家私营企业,带动的就业人数将上升到10—12人。不断改善城市管理方式方法,营造就业创业友好型社会环境,持续运用财税金融等支持性政策,通过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引导更多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形成创新创业活动的新高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 李长安)